2025年2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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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06-08 15:37 来源: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紧扣全州“十五五”规划总体部署,以努力打造“一极两地三区”为目标,精准对接“445”产业发展需求,吸引集聚符合延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规划布局所需的急需紧缺人才,助力延边高质量发展,根据《2026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面向社会择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2026年招才引智工程中,州本级使用州“人才编制池”编制21个,计划招聘“人才助企岗”21人。各县(市)计划使用事业编制招聘146人。
    二、报名相关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全日制大学本科31周岁以下(1994年6月之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之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之后出生)。参军入伍,且2年义务兵服役期结束后退役的人员可放宽2岁。
    7.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专业要求
    须具备下列标准之一:
    1.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2026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2)范围内。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2026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2)范围内。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考生以本科专业报考的,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所有岗位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4个月(撰写论文期间等情况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延边州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4.2026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第六条所列情形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6.有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延边党建网(www.ybdj.gov.cn)
    考生要仔细阅读《2026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1个岗位。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考生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需将身份证,党员证明,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学位与学历证书,本科期间校级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经历证明,国家级奖学金、全国三好学生或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评审,不包括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由省教育厅评审,不包括励志奖学金),社保缴费记录,参军入伍证明等相关材料,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在校期间成绩单的扫描件或照片等材料,提交至报名平台,并同步发送到报名岗位所在地区的电子邮箱。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考生须及时查询报名审查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如有空岗,视情况组织未进入考试环节考生进行改报。
    (二)评价择优
    1.基本素质考评。根据考生学历层次、政治表现、学生干部和获奖经历等情况,结合《高校分类情况统计表》《基本素质考察评分表》赋分机制,得出考生基本素质考评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7的比例,以基本素质考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选,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
    2.考试。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不设开考比例。考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组织领导、沟通协调、临场应变、专业素养等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总成绩=基本素质考评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专业能力测试为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和实际业务能力。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总成绩=基本素质考评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三)体检
    按照引才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以基本素质考评中学习经历得分项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体检由州委组织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资格审查重要内容,严把人才入口关,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开展体检、考察。
    (五)岗位调剂
    在考察环节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缺岗位情况,视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进行岗位调剂。拟调剂人员必须到由州委组织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在延边党建网对拟引进人选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无论任何情形,不再递补调剂。
    (七)岗位分配
    公示结束后,针对“人才助企岗”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综合考虑引进人才所学专业、特长和相关重点企业、实际用人需求进行分配,确保人才与岗位相匹配。由各县(市)委组织部提出初步分配意见,经州委组织部审核后最终确定分配方案。对不服从分配决定,且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未到分配岗位报到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八)聘用
    州及各县(市)为拟引进人选办理聘用手续,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在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
    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管理保障
    (一)管理政策
    本次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考试。本次州“人才助企岗”与州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州内企业锻炼2年,期满后分配至州直事业单位。锻炼期满后的“人才助企岗”自愿留在县(市)工作的,根据所在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直接调动到县(市)工作,剩余人才津贴由所在县(市)发放,执行所在县(市)标准。“人才助企岗”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可不受5年服务期限制,与州人才引进服务中心解除聘用合同后,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享受人才津贴,5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州招才引智工程考试。锻炼期间,与同级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及相关福利由同级财政负担。
    (二)保障政策
    1.人才津贴。州直、延吉市、珲春市、敦化市分别给予本科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9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人才津贴;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分别给予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1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的人才津贴。人才津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6年发放。
    2.租房补助。对在工作所在地无个人住房(含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给予每月500元的租房补助或提供人才公寓。租房补助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3.综合保障。使用州“人才编制池”引进的“人才助企岗”人才,在企业锻炼期间,州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从州人才工作经费列支。各县(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县级医疗机构,为引进的人才在工作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党建网(www.ybdj.gov.cn)为本次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引才计划、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延边党建网发布和进行,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8:30-11:00,13:30-16:00)拨打以下政策咨询电话。
    延边州:0433-2512559,0433-2512219,邮箱:ybzrcb@126.com。
    延吉市:0433-2522958,邮箱:yjsrcb@163.com。
    珲春市:0433-7525283,邮箱:rcb7512001@163.com。
    图们市:0433-3661723,邮箱:tmsrcb@126.com。
    敦化市:0433-6220755,邮箱:dhswrcb@163.com。
    龙井市:0433-3233779,邮箱:ljswzzbrcb@163.com。
    和龙市:0433-4222426,邮箱:hlrctj@126.com。
    汪清县:0433-8821055,邮箱:wqzzbrcb@126.com。
    安图县:0433-5822436,邮箱:atxrcb@163.com。
    本次招才引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招才引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以及开展的政策解读、报考人数预估、考试成绩预测、排名查询等行为,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和广大报考者加强监督,如发现相关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次招才引智政策解读由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负责。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2026年6月9日